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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控記憶體功能

本節說明如何從普通模式的起始畫面輸入目的地。
簡單模式

當另一台機器遙控您的機器時傳送傳真(遙控記憶體)

在另一台機器遙控您的機器時傳送已掃描至記憶體的文件稱為「記憶遙控」。遙控之前,必須將要傳真至另一台機器的文件掃描至遙控記憶信箱。
掃描文件至遙控記憶體
另一台機器支援 Super G3 或 G3 且具有遙控功能時,才可使用此功能。

限制傳真遙控(傳真遙控保護)

下文說明「傳真遙控保護」。此功能可限制能使用遙控記憶體的其他機器。
機器要求傳真傳送時,您可以只允許傳送方傳真號碼與儲存在您的機器中做為遙控密碼之傳真號碼相符的機器使用遙控記憶體。此功能稱為「傳真遙控保護」。
若要使用此功能,請先在機器的設定模式中儲存遙控密碼(其他機器設定的傳送方傳真號碼),然後啟用遙控保護設定。

遙控保護設定最多允許 10 台其他機器存取。
若要設定遙控保護:
於「設定(管理員)」中選擇 [系統設定] → [影像傳送設定] → [傳真設定] → [傳真遙控保護] → [設定傳真遙控保護]、[加入新的]、[密碼鍵清單]。
請注意,這些設定不可用於 F-code 記憶遙控。

掃描文件至遙控記憶體

按以下步驟將文件掃描至遙控傳送的記憶信箱(公用信箱)。

如果記憶信箱(公用信箱)中已有其他文件,則新掃描的文件會被新增至原先的文件當中。此時,遙控次數為新掃描文件所設定的次數。

放置原稿。

將原稿置於自動送稿機紙盤中或原稿玻璃台上。
自動送稿機
原稿玻璃台

選擇要掃描之原稿的設定和其他功能。

無法設定工作記憶、定時、傳輸報告、遙控和文書管理。

輕按 [其它] 鍵,然後輕按 [記憶信箱] 鍵。

輕按 [記憶遙控] 標籤。

從資料夾清單中輕按 [公用信箱] 鍵。

輕按操作面板上的 [更改次數]。

輕按 [一次] 鍵或 [不限制] 鍵指定次數。

若要重複傳送原稿,請輕按 [不限制] 鍵。
設定完畢後,輕按

輕按 [啟動] 鍵以開始掃描原稿。

  • 掃描原稿後,觸控面板上會出現影像預覽。
  • 如果將原稿插入送稿機紙盤中,則會掃描所有頁面。
  • 如果將原稿放在原稿玻璃台上,則每次掃描一頁。
  • 掃描完畢時,放置下一張原稿並輕按 [啟動] 鍵。重複步驟直到所有頁面皆掃描完畢,然後輕按 [讀取結束] 鍵。

檢查公用信箱中的文件

您可以檢查儲存在用於記憶體遙控的機器記憶信箱(公用信箱)中的文件。

輕按 [其它] 鍵,然後輕按 [記憶信箱] 鍵。

輕按 [記憶遙控] 標籤。

從資料夾清單中輕按 [公用信箱] 鍵。

公用信箱中未儲存任何文件時,[公用信箱] 鍵會呈現灰色。

輕按操作面板上的 [檢查影像] 以檢查文件。

若要列印文件,請輕按操作面板上的 [列印]。

刪除公用信箱中的文件

從記憶信箱(公用信箱)中刪除不再需要的文件。

輕按 [其它] 鍵,然後輕按 [記憶信箱] 鍵。

輕按 [記憶遙控] 標籤。

從資料夾清單中輕按 [公用信箱] 鍵。

輕按操作面板上的 [清空收件信箱]。

如果輕按操作面板上的 [檢查影像],可在刪除影像前於觸控面板上檢查影像。

輕按 [是] 鍵。

  • 隨即刪除文件並返回步驟 2 的畫面。
  • 如果輕按操作面板上的 [檢查影像],可在刪除影像前於觸控面板上檢查影像。
若要取消文件刪除:
輕按 [否] 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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