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設定機器上安裝的各種裝置。
可從下列所示的 8 組標準原稿尺寸中擇一,以原稿尺寸偵測功能偵測。
選項 | 可偵測的原稿尺寸 | |
---|---|---|
原稿玻璃台 | 送稿機紙盤(自動送稿機) | |
AB-1 |
A3、A4、A4R、A5、B4、B5、B5R |
A3、A4、A4R、A5、A5R、A6R、B4、B5、B5R、11"x17"、8-1/2"x14"、8-1/2"x11" |
AB-2 |
A3、A4、A4R、A5、B5、B5R、216 mm x 330 mm (8-1/2" x 13") |
A3、A4、A4R、A5、A5R、A6R、B4、B5、B5R、11" x 17"、8-1/2" x 11"、216 mm x 330 mm (8-1/2"x13") |
AB-3 |
A4、A4R、A5、B4、8K、16K、16KR |
A3、A4、A4R、A5、A5R、A6R、B4、11" x 17"、8-1/2” x 11"、216 mm x 330 mm (8-1/2" x 13")、8K、16K、16KR |
AB-4 |
216 mm x 340 mm (8-1/2" x 13-2/5")、A3、A4、A4R、A5、B5、B5R |
A3、A4、A4R、A5、A5R、A6R、B4、B5、B5R、11"x17"、8-1/2"x11"、216mm x 340mm (8-1/2" x 13-2/5") |
AB-5 |
216 mm x 343 mm (8-1/2" x 13-1/2")、A3、A4、A4R、A5、B5、B5R |
A3、A4、A4R、A5、A5R、A6R、B4、B5、B5R、11" x 17"、8-1/2" x 11"、216 mm x 343 mm (8-1/2" x 13-1/2") |
英吋-1 |
11" x 17"、8-1/2" x 14"、8-1/2" x 11"、8-1/2" x 11"R、5-1/2" x 8-1/2" |
11"x17"、8-1/2"x14"、8-1/2"x11"、8-1/2"x11"R、5-1/2"x8-1/2"、5-1/2"x8-1/2"R、A3、A4 |
英吋-2 |
11" x 17"、216 mm x 330 mm (8-1/2" x 13")、8-1/2" x 11"、8-1/2" x 11"R、5-1/2" x 8-1/2" |
11"x17"、216 mm x 330 mm (8-1/2"x13")、8-1/2"x11"、8-1/2"x11"R、5-1/2"x8-1/2"、5-1/2"x8-1/2"R、A3、A4 |
英吋-3 |
11"x17"、216 mm x 340 mm (8-1/2” x 13-2/5")、8-1/2"x11"、8-1/2"x11"R、5-1/2"x8-1/2" |
11"x17"、216 mmx340 mm (8-1/2” x 13-2/5)、8-1/2"x11"、8-1/2"x11"R、5-1/2"x8-1/2"、5-1/2” x 8-1/2"R、A3、A4 |
可以禁用原稿玻璃台的原稿尺寸偵測功能。禁用後,所有放置在原稿玻璃台上的原稿都會視為特殊尺寸的原稿。
下列原稿送稿模式可設為由影印、影像傳送及掃描到本機磁碟中的預設進行操作。經常使用某個模式時,此功能可使您無需在每次需要使用時,都要在另一模式中選擇該模式。
* 傳真模式和網際傳真模式除外。
設置在自動送稿機檢測到空白頁時是否顯示訊息。
安裝雙張進紙檢測套件后,此設定可⽤。
如果原稿與另一原稿重疊,並且您試圖同時載入它,則原稿將被視為誤送,並將停止載入。
設定是否在到達最大裝釘數時顯示選擇補救措施的訊息。
設置書籍裝訂功能后,會自動啟用中央裝訂設定。
中央裝訂時調整摺疊和裝訂的位置。
當分頁機或中央裝訂分頁機的頂部紙盤裝滿紙張時,輸出目的地會自動切換到下部紙盤。
可指定自動紙張選擇功能將選擇的紙張類型*。從下列設定中擇一:
* 選擇「設定」中的 [系統設定] → [紙匣設定],針對各紙匣設定紙張類型。
設定一般使用的普通紙重。
從普通纸1和普通纸2中選擇。
普通紙 1 重為 60 至 89 g/m2 (16 至 24
lbs 證券紙)。普通紙 2 重為 90 至 105 g/m2
(24 至 28 lbs 證券紙)。
影印模式中的色彩模式設為自動時,可將偵測原稿為彩色或黑白的區別點設為 5 級中的任一級。設為 [(由黑白)]
時,原稿較易辨識為黑白。設為 [相關色彩] 時,原稿較易辨識為彩色。
選擇分頁設定。設定是否在指定紙張或原稿上指定分頁位置。
用於在雙面單元故障等情況下,禁止雙面列印。
禁止移位輸出。
此設定可在分頁機或中央裝訂分頁機裝訂功能故障等情況下,禁用裝訂功能。
此設定可在分頁機或中央裝訂分頁機打孔套件故障等情況下,禁用打孔功能。
使用此設定可在送稿機故障等情況下,禁用自動送稿機(啟用此設定時,仍然可以使用原稿玻璃台進行掃描)。
此設定可在大容量紙匣故障等情況下,將其禁用。
此設定可在選配紙匣故障等情況下,將其禁用。
此設定用於禁用紙匣設定(手送台除外)。
禁⽤插⾴機。
此設定可在分頁機或中央裝訂分頁機故障等情況下,將其禁用。
當摺紙單元被禁用或發生故障時使用。
此設定⽤於禁⽤剪裁模組。
設置資訊指示燈的操作。如需各設定,請參閱「
資訊指示燈」。
資料指示燈設定
錯誤指示燈設定
設置錯誤指示燈的操作。如需各設定,請參閱「
資訊指示燈」。
使用通訊指示燈
設置是否使用資訊指示燈。即使禁用此設定,也會收到傳真並點亮/閃爍錯誤。
使用送稿機的原稿檢測燈
設置是否使用自動送稿機上的文件設置指示燈。
使用防止忘記原稿的指示燈
設置是否使用自動送稿機上的文件防移除指示燈。
輸入名稱或密碼以辨識機器。
使用此功能設定機器內建時鐘的日期和時間。
項目 | 說明 |
---|---|
指定時區 |
若您的時區比 GMT(格林威治標準時間)早,請選擇 [+]。若您的時區比 GMT 晚,則選擇 [-]。接下來,按小時和分鐘設定您的時區與 GMT 之間的時間差。(範例:若為日本地區,+9 小時 00 分鐘)。 |
日期及時間設定 |
選擇並設定年、月、日、時和分。 |
啟用日光節約時間。
項目 | 說明 |
---|---|
日光節約時間設定 |
選擇是否啟用日光節約時間設定。若禁用此設定,將無法使用下列設定。
|
選擇設定類型 |
指定日光節約時間的開始及結束日,是否要使用一週中的某日或日期設定。 |
開始時間 |
設定日光節約時間的開始時間。若在「選擇設定類型」中選擇了「日期」,請設定日光節約時間的開始週,然後選擇開始日。若在「選擇設定類型」中選擇了「日期」,請設定開始日期。設定小時、分鐘和 UTC(協調世界時)設定。 |
完成時間 |
使用與設定開始時間相同的方法設定日光節約時間的結束時間。 |
調整時間 |
設定欲在日光節約時間開始時調整的時間。 |
地區 | 標準時間 ➞ 日光節約時間 | 日光節約時間 ➞ 標準時間 |
---|---|---|
歐洲 |
三月最後一個週日,1:00 至 2:00 AM |
十月最後一個週日,1:00 至 0:00 AM |
澳洲、紐西蘭 |
十月最後一個週日,02:00 至 03:00 AM |
三月最後一個週日,3:00 至 2:00 AM |
其他國家或地區 |
勾選 [日光節約時間設定] 核取方塊,顯示勾選記號 。時鐘設定設置為正常時間加上一小時。勾選 時,時鐘會回復為正常時間。 |
可變更將日期列印於清單及其他輸出成品的格式。
項目 | 說明 |
---|---|
目前設定 |
用日期格式中設定的格式顯示目前時間。 |
格式 |
設定年、月、日的顯示順序 (YYYY/MM/DD)。
|
區分者 |
在三種符號中擇一或是空格,作為日期中使用的分隔符號。
|
日期-名稱位置 |
選擇要在日期之前或之後顯示星期名稱。
|
時間顯示 |
選擇要以 12 小時格式或 24 小時格式顯示時間。
|
以下設定啟用或禁用某些功能。
影印設定等各功能設定中的禁止設定項目與此禁止設定中的項目相連。
"無效用戶,禁止列印"
可以禁止資訊未儲存於機器的用戶進行列印,例如未在列印驅動程式中輸入有效用戶資訊的列印操作或在設定模式(網頁版)中的
FTP 伺服器上列印檔案。
禁止影印在 不同規格/方向
當影印紙和原稿的方向不同或未裝入最佳尺寸的影印紙時,將禁止影印。
禁止程式登錄/刪除
用於禁止刪除及變更儲存於工作記憶中的影印設定。
禁止列印 NOTICE 頁
禁止列印注意頁面。
禁止顯示順序切換
禁用通訊錄和其他中的顯示順序(搜尋號碼順序、升序、降序)變更。
如果設置,則即使您輕按通訊錄畫面上的標籤,也不會對顯示進行排序。
當前選擇的顯示順序將是選擇設定后使用的順序。
再次列印時禁用文字/戳印功能
擷取並列印儲存的檔案時,會禁用列印功能。
此功能可防止原稿資料、輸出資料及其他資料之間發生日期不一致的情形。
取消自動清除時間
禁用自動清除模式。
* 當工作期間紙張用完時,將忽略此選項。
取消送稿機
使用此設定可在送稿機故障等情況下,禁用自動送稿機(啟用此設定時,仍然可以使用原稿玻璃台進行掃描)。
此設定用於設置安全增強功能。
隱藏圖案列印設定
禁用直接輸入背景圖案及其他。
輸入產品序號和應用號以使用下面的擴充。
序號
條碼字體套件
網際傳真擴充套件
郵件警示及狀態
應用整合模組
病毒檢測套件
輸入上述功能的產品序號和應用號。
Version 03a / bp70m90_usr_03a_tc